上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代办
更新时间:2024-11-22 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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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上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受理范围
1、宾馆、旅店、招待所
2、经营面积150平方米以上饭馆、咖啡馆、茶座
3、酒吧
4、公共浴室、足浴、理发店、美容店
5、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棋牌室、舞厅(包括卡拉OK歌厅)、音乐厅
6、游泳场(馆)
7、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8、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店)、书店
9、候车(机、船)室
上海公共卫生许可证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5、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6、从业人员名单及健康合格证明。
7、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8、经营场所生活饮用水证明材料。
上海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流程
1、申报: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或《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递交符合卫生要求有关材料
2、登记:按审核批准的内容施工,工程竣工后申办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再申报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受理:经对申报材料审查后,卫生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
书》:对于资料不全的,发出《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4、审查: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业务人员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经营场所现场进行审核,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5、决定: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根据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6、送达: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