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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如何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及酒类麻烦吗,需要多长时间?

更新时间:2024-11-14 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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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3.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4.负责人的身份证明;5.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6.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9.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项目中申请增加食品流通项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当场 审验后退回。


二、办理要求


(一)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的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该企业为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本人为许可的申请人。


(二)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对于食品流通经营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经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自愿申请换证、原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经审核机关审核后,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办理流程


(一)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或经营项目,改建、扩建食品经营场所,首先提出现场验收申请,现场验收通过后,凭现场验收核查意见和其它申请材料在意见出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逾期须重新申请现场验收。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网络食品销售、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可免于申请现场验收,直接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1.申请现场验收程序如下:


申请人提出现场验收申请---现场核查---出具现场验收核查意见


2.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程序如下:


受理---审批---发放


(二)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记载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非经营场所)以及经营场所地址名称(门牌号、路段名等发生变更,实际地址不变)的程序如下:


受理---审批---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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