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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四流一致?你做到几流了?

更新时间:2024-11-15 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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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四流一致?

所谓“三流一致”,就是销售方、开票方和收款方为同一主体;购买方、受票方和付款方为同一主体;达到资金、货物、发票三流一致。“四流一致”则是在“三流一致”的基础上再多加了一个合同流!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合同日益重要,在税务稽查中,合同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依据,所谓“四流一致”,具体如图所示


经济交易过程中,如果不能保证货物流(劳务流)、资金流、票流的相互统一,则可能涉嫌虚开发票,若被税务部门认定为虚开发票,则不能抵扣进项抵扣,不能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不仅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四流必须一致吗?不一致就一定不行吗?

在实际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付款方和购买方不一致的情况。

例如,A由于实际需求,购买了一批货物,B提供货源销售,配送完成后,由于资金问题,Zui后C来支付了这次的货款。那么,这样子,就出现了付款方和实际购买方不一致的情况。

首先,根据税务局官方答复:“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应按照实际业务由提供服务一方向接受服务一方开具发票。” 本次销售,B方发票,应该开具给实际接受的一方,即应该开具给A公司。其次,这种情况是存在的,但不建议大家这样做,因为这涉及到税法中的一项特殊规定:“四流不一致”,一旦被税局认定为“四流不一致”,有涉嫌虚开发票并遭处罚的风险。

四流不一致可以吗?答案,如果是真实业务,可以的。

1、真实业务可以“四流不一致”

在实际业务中,如果出现了资金流与发票流不一致的情况,只要业务是真实发生且向实际接受服务一方开具发票是没有问题的。要能经得起税务核查。

2、特定情形可以“四流不一致”

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分支机构,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和业务流在特定的情形下,也可以不一致。

三、四流不一致有何风险,如何规避?

1.增值税涉税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第三项明确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四流一致”通常是税务机构判定交易是否真实的依据。

四流不一致可能会导致其相应的进项税不能抵扣,追补税款及滞纳金,甚至会缴纳相应的罚款。

2.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

(1)三流、四流不一致,可能会被怀疑买发票等被认定为“偷税”,从而导致税前不能扣除;

(2)未通过公户支付货款,很容易收到虚开的发票(例如供应商找第三方开票等)。

3.可能面临刑法责任

“四流不一致”,很可能涉嫌“虚开发票”,严重的还会面临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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