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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的条件和资料

更新时间:2024-11-08 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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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公司性质为内资企业;

2、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简历、身份证明;

3、不少于三名的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业绩证明、用工合同; 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学历证明(要求Zui低学历为大专,并且已毕业2年以上,;有影视类中级以上职称者,无需提供学历证明与业绩证明。无职称证书者,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视频片名的截加含有名字(不能用艺名)的字幕表截图并提供网址,每人需提供2部或以上。)

4、办公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原件;

5、公司章程

6、申请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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