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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人都有哪些义务?

更新时间:2024-11-22 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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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商标注册人有下列义务:

一、对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如果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要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二、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改变注册商标。这个改变包括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

2.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3.不得擅自转让商标。

4.不得超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否则是违法的。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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