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具体标准和费用?
一、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条件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1)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其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2)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所登载的药品信息必须科学、准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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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网站域名证书及服务器所在地地址
3、两名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技术人员
4、公司主要经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联系方式
5、网站主服务器所在地址
医药电商的牌照分为《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A证、B证和C证。C证指的是连锁药店申请开设网上药店所需的牌照;B证医药企业才能申请;持有A证的必须是医药B2B第三方平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国累计有517家企业拥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与上年相比增加164家。从业务形式来看,386家企业拥有网上零售类B2C证书(C证),新增122家;106家企业拥有批发交易类B2B证书(B证),新增33家;全国累计有25家平台具有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交易证照(国A证),比上年增加9家。
A证是进行医药B2B第三方平台的资质,是众多企业包括互联网企业申请多年却依旧未得的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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