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税务新规定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收政策调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延续实施、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执行问题公告、以及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如果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税务机关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预约办理时间。同时,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对特殊人群提供个性化便民服务1。
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
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以从事yongjiu收藏、展示和研究等公益性活动为目的进口的藏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2。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收政策调整:调整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以及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2。
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延续实施: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至1%,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2。
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执行问题公告:明确了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享受政策、企业招用重点群体享受政策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享受政策的办理方式,优化了政策管理方式和执行时间等2。
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推出了针对小微经营主体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增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