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简称为有限公司,指的是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出资不一定是货币,还可以是技术、厂房、土地等。设立的程序较为简单,多是中小型企业。
对于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有限责任公司不允许发行股票融资,一家企业如果要上市发行股票融资则必须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为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Zui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Zui低限度,无Zui高额规定。
出资必须是货币,发起人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股东没有人数限制,设立的程序较复杂,适用于大中型企业。
现实中初始设立的企业,一般都为有限责任公司,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后续在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所以大企业基本上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主。
无限责任公司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股东都是以自己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比如一家企业破产时对外欠债得到1个亿,股东的出资额仅有1000万元,那么股东Zui多承担的责任也就是1000万元,这也是为什么不允许公司账户的资金随意转给股东,不然就会存在抽逃资金的情况。
现实有没有无限责任公司呢?即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比如公司欠四个亿,那股东就要还四个亿。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目前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不过国家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些企业不是独立法人,所以不能成为公司,只能称之为企业,并且由企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其实这种本质上来说就是无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