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哪些开办的网站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音乐娱乐产品;
2、美术品/艺术品;
3、动漫/动画产品;
4、展览、比赛活动;
5、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
6、游戏产品 (虚拟货币交易/虚拟货币发行)。
8、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网络表演等服务;
9、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服务;
9、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电话机、收音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 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等服务。
一、上海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有10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 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二、上海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的材料是什么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Zui新章程;
4、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简历,股东如有法人股东的,须提供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以及上述法人股东中法定代表人、每个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5、验资报告复印件(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
6、8名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
7、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的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房产证复印件须产权人签名或盖章;
8、网站域名登记证明,非申请法人单位注册登记的域名还应有转让协议。
同时需要注意,网络文化许可证办理后,是可以进行续期的,在网络文化许可证到期前一个月进行申请,如果过期后就只能重新申请网络文化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