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应提交《注销公告》证明;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在上海注销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多少费用?
一、审批项目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二、设定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
三、审批机关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经营场所在本行政区域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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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独资企业注销需要的灵魂材料
(其实和普通公司注销需要的材料差不多)
有限公司注销需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5、经确认清算报告;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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