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必要性
经营如下业务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网络艺术品类:以互联网或移动通讯网等为主要展示平台的绘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
2、表演类:如虎牙直播,斗鱼直播等;
3、动画动漫类:指动画产品及漫画产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
4、音乐娱乐类:从事网络音乐活动,例如网易云音乐、QQ音乐等;
5、展览比赛类:指展览型比赛型的网站;
6、演出剧节目类:如腾讯视频、爱奇艺等视频网站。
通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服务活动营利的企业均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供应者,必须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未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企业将会面临限期改正、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千元以内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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